黑龙江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职业介绍第二十三条有效公共职业中介机构的有偿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营利性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