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已废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