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城市照明设施的设计、建设应当遵循节能、经济、环保、美观的原则,符合城市照明专项规划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

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