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

城市照明设施的设计、建设应当遵循节能、经济、环保、美观的原则,符合城市照明专项规划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

Local Regulations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8,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