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需要了解本市有关统计资料的,可以向统计行政主管部门查询或者委托调查。

统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利用可以公开的统计信息为社会公众服务;在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规定之外提供统计信息咨询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