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十二条有效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进行。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