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规划、住建、工商、公安、交通、环保、卫生、旅游、水务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3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