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有效养犬人违反本条例规定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