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规定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湿地公园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湿地公园的监督和管理。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在湿地公园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负责湿地公园保护管理的具体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农业、公安、城市管理、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管理。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2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