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有效除应急抢险等执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和残疾人专用车、儿童车、保洁车等非机动车辆外,其他车辆未经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同意不得进入湿地公园。进入公园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2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