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条例/第二章 项目管理第八条有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国家和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主要包括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发展项目,以及国家设定的其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主要包括黄河故道、丘陵山区、沿海滩涂、沿江高沙土、采煤塌陷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以及省级设定的其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