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运输煤炭、渣土、砂石、土方、垃圾、灰浆、粪便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并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污染。

进入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持车体车轮干净,防止污染路面。

地方法规 ·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