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条有效在室外举办大型文化、体育、娱乐、庆典、商贸、集会等活动,举办者应当在活动场所内设置垃圾收集设施和移动式厕所,活动结束后及时移走垃圾收集设施和移动式厕所,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地方法规 ·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5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