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在室外举办大型文化、体育、娱乐、庆典、商贸、集会等活动,举办者应当在活动场所内设置垃圾收集设施和移动式厕所,活动结束后及时移走垃圾收集设施和移动式厕所,保持场地干净整洁。

地方法规 ·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