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萌山水库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保护管理第十二条有效文昌湖区管委会和相关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库保护区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污水、垃圾收集设施,并进行集中处理。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5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