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八条有效电力、电讯等部门为维护管线安全需要修剪树木的,应当经所在区、县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28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