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鼓励单位和居民利用房前屋后、墙体、阳台种植花草。鼓励单位和公民认建、认养、认管城市公共绿地和栽植公益林、纪念树。保护与管理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28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