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未知(-1)

城管执法部门、机构行使行政处罚权时,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取证、拒绝履行行政决定,严重影响行政管理秩序的,城管执法部门、机构可以将有关情况告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采取措施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

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