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四章 执法协作第二十条未知(-1)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的重要专项行动,城管执法部门、机构需要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配合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配合。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12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