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二节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通行规定第九十三条有效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不得互相追逐、竞驶、频繁变更车道或者实施其他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第九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九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