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条

有效

机动车行经交通事故现场,有通行条件的,应当依次缓慢通行;没有通行条件的,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本车道内依次停车等候,不得穿插、超越等候的车辆或者将车辆停放在应急车道。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