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章 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第十二条有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对测速仪、酒精测试仪等设备进行监督、检定,经检定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