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章 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第十一条有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