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条

有效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救援车、清障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在应急车道内行驶,其他机动车不得在应急车道内行驶。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