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在执行抗洪抢险任务时,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指挥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物资、器材等便利条件。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