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西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第四章 污染防治第三十九条已废止流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行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规范垃圾收运设施运营,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