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二条有效本市鼓励和支持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运用先进技术、装备和经验,不断提高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