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废止

市交通运输部门应当每季度召集一次行业协会代表联系会议,通报政府的有关政策,听取协会代表对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