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第六章 营运管理第四十条已废止老、弱、病、残、孕、幼等特别乘车人租车时,驾驶人应当优先运送;上述人员乘车需要帮助的,驾驶人应当提供帮助。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