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五章 执法监督第四十八条有效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公开职责范围、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处罚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事项。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