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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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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四章 执法保障和配合

第三十六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综合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为综合执法部门配置车辆、录像器材等执法装备,保障综合执法部门履行职责的能力。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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