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汛抗旱设施和依法参与防汛抗旱与抢险救灾工作的义务。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