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三章 畜禽屠宰第二十九条有效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畜禽屠宰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则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