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动物定点屠宰种类,增加适用定点屠宰的畜禽种类。

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畜禽的,不适用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