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三章 畜禽屠宰第三十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动物定点屠宰种类,增加适用定点屠宰的畜禽种类。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畜禽的,不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