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以创建山水园林城市为目标,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领导,把城市园林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