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档案管理条例/第五章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第三十二条有效综合档案馆、专门档案馆应当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开放档案,分期分批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并提供检索工具。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