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档案管理条例/第五章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第三十三条有效档案馆和各单位档案机构应当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方便。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