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第二章 职责第十六条已废止民政行政管理部门在为流动人口办理婚姻登记时,负责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同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7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