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第二章 职责第十五条已废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在进行职业介绍时,了解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信息,并通报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7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