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第二章 职责第十四条已废止教育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一)督促学校向入学流动人口学生的家长了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并通报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二)协助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对学生进行青春期性健康知识教育;(三)配合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7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