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三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准确披露水土保持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巡查制度和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对未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单位、个人,记入单位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并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