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行为信息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9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