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五条已修改自治区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全区重大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市、县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各类突发事故的抢修方案,并组织机关人员进行演习,保证抢修方案的准确实施。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5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