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组织的执法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应当及时提出执法检查报告,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10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