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履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义务,加强对安全生产的舆论监督。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