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五章 房地产开发经营第三十二条已废止商品房预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