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章 房地产开发建设第十九条已废止开发企业必须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合同书》和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开发建设过程中,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确需变更的,须按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