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项目第十七条已废止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勘察和建筑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承担。设计方案由规划部门组织审查。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