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审计监督条例/第二章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第十三条有效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