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审计监督条例/第二章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第十二条有效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其审计管辖范围内设立派出机构。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