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措施第三十六条已修改市规划部门应当加强对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院落、历史建筑保护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6月19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